周斌 专栏

细说试用期如何缴纳社保费

7月6日,人社会保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指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缴纳社保不合法! 该文很快上了新浪微博热搜。可见现实中试用期未缴社保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本文细说试用期如何缴纳社保费。

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合法吗?7月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指出:这当然是不合法的! 结果该文很快上了新浪微博热搜。可见现实中试用期未缴社保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

  • 周斌 专栏文章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
周斌
劳动法专家

周斌(阿斌),劳动法专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主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负责人,资深劳动法专栏作者。

2008年起在《人才市场报》每月点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11年他在《劳动报》上的劳动法专栏文章获得第二十届上海新闻奖。

他是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劳动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理事,兼任上海合拓企业管理公司《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主讲教师、上海市总工会培训中心《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教师、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人事上岗证书》培训教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培训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