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桂彬 专栏

坠湖司机报复社会,公交公司能否免责?

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湖事件调查有了最新的进展。经警方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某钢系因报复社会而采取了极端行动,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针对此次事件,用人单位可以有哪些值得关注和思考的问题?

据新闻报道,2020年7月7日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湖事件调查有了最新的进展。经警方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某钢系因报复社会而采取了极端行动,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事件造成21人死亡,15人受伤的严重危害后果。由于张某钢已坠湖死亡,无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张某钢的遗产似乎也难以赔偿30余位受害者所遭受的巨额损失。那么围绕该起事件的赔偿,以下相关问题值得关注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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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桂彬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洪桂彬律师专长于公司法、劳动法与争议解决,同时熟知人力资源管理与用工成本实践(社保/财税),在跨区域员工关系治理、高管治理、竞业限制及商业秘密等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2013年曾参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规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等多部法规的立法专家讨论与建议工作,并为多家世界500强在华企业提供劳动关系综合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