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 专栏

集体降薪 职工不能“被通知”

调查报告显示,46.6%的受访者表示疫情期间薪资较前6个月平均月薪出现下降。笔者以为,企业通过集体协商方式降薪是否有效,要结合3个要件进行考量。

简述

疫情对经济运行冲击明显,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是当下大部分企业和劳动者面对危机时共同作出的选择。据移动互联网第三方数据机构艾媒咨询日前发布的《2020中国“新冠疫期”企业信心与降薪行为数据调查报告》显示,46.6%的受访者表示疫情期间薪资较前6个月平均月薪出现下降。面对降薪,超过54.2%的受访劳动者认为,疫情期间通过协商等合法途径,薪资调整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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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
劳动法专家

周斌(阿斌),劳动法专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主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负责人,资深劳动法专栏作者。

2008年起在《人才市场报》每月点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11年他在《劳动报》上的劳动法专栏文章获得第二十届上海新闻奖。

他是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劳动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理事,兼任上海合拓企业管理公司《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主讲教师、上海市总工会培训中心《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教师、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人事上岗证书》培训教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培训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