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电子劳动合同
针对用人单位异地用工、劳动者身份及签名易造假、劳动合同存储管理难等问题,越来越多用人单位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与签署纸质版劳动合同的做法相比,电子签署的方式有利于提高用人单位的合同签署效率、提升管理水平、节约签约成本,实现从手动管理到人工智能化管理的转变。政府部门对电子劳动合同这种新兴方式的肯定,也更有利于推进智能科技在企业劳动与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