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昊斌 专栏

产假延长至一周岁,HR如何顺应大趋势?

日前,石家庄哺乳期可休假至婴儿满一周岁的新闻冲上热点。作为HR,如何通过协商的方式,寻找这样的平衡点,既让员工可以休到延长假,又让企业的成本支出可控可承担?

日前,石家庄市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新闻亮眼标题为《哺乳期可休假至婴儿满一周岁》。

政策原文为: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哺乳期可以休假至婴儿满一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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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昊斌
北京市联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现任主任

10余年从业经历,曾被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台、中国青年报、最高人民法院报、新京报、北京晨报、北京晚报、信报等各界媒体广泛采访和报导。

多次受中国教育电视台邀请,登台讲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受北京电视台邀请,讲授、跟踪解析劳动合同法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和变迁。

承办多起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包括全国首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案、全国首例人事争议案、首例违法辞退后继续履行案等,受到各界媒体与电视台的追踪报导。

具有丰富的非诉工作经验,先后为北京近千家企业提供服务。曾任英大传媒出版集团、诺和诺德、默克雪兰诺、博士伦、思源集团、中国金融在线等国内百家大型企业的常年性劳动关系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