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海宇 专栏

对深圳人社局疫情下企业用工法律解答的补充解析

日前,深圳人社局对疫情下企业用工法律做了相关解答。本文中,笔者对人社局的结果做细致补充,以便HR们理解。

一、工资待遇确定

1.在春节假期延长期间(1月31日至2月2日)企业安排员工工作又未能补休的,员工的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深圳人社局答:

企业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段海宇律师补充:

该解答没有涉及在此期间,企业未安排员工上班的,是否支付工资。对此,存在两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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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盈科律师事务所
  • 北京盈科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在中国大陆拥有20家办公室,在美国、英国、韩国、意大利、匈牙利、巴西、波兰、土耳其、墨西哥、中国台湾分别设有办公室,盈科律师事务所近3600名员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球商务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

段海宇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员培训专家讲师

曾任瀛和律师机构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股权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2015年度深圳优秀专业律师

2016年度瀛和律师机构优秀律师

2017年度瀛和律师机构优秀律师

2018年度瀛和律师机构品牌贡献奖

2018年度瀛和律师机构金牌讲师奖

2019年度瀛和律师机构金牌讲师奖

擅长从成本角度分析法律风险,从管理角度解决法律问题,从法律角度优化管理的三位一体角度而不是单纯从法律角度解决问题。有《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控操作实务》、《人力成本法律管控一本通》、《人力资源全流程法律风险管理手册》等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