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0年春节,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蔓延,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月26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随后,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多地在国务院延长春节假期通知的基础上分别作出延迟企业复工、灵活安排工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延后各企业复工时间。现距春节假期延长后正常上班日接近两个星期,笔者认为为抗击疫情、共克时艰,大量企业将会贯彻落实中央、政府的决策部署陆续实现有序的复工复产,届时,将面临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资待遇、劳动关系处理及用工等诸多涉及劳动关系的法律问题,故,笔者结合国家最新的相关规定及政策,就上述劳动法律问题进行梳理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