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坤 专栏

再谈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

大家都说,真理是愈辩愈明的,可是现在用人单位是否有权终止第二次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事却没有了方向。

大家都说,真理是愈辩愈明的,可是现在用人单位是否有权终止第二次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事却没有了方向。

大家无限期待最高人民法院给个说法,以便一统江湖,不再茫然。而该院内部就此问题也是争得一塌糊涂,从井岗山争到麒麟山庄,从麒麟山庄争到大庆,仍然无果。而且就连《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也因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饱受争议而延后考虑,今年算是无疾而终了。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09年搞了一个《关于适用劳动合同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4个问题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几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续订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院明确指出:《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应当是指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与劳动者第三次续订合同时,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从这一规定来看,至少在上海区域答案是肯定的:用人单位有权终止第二次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在上海的朋友告诉我说实践中产生了一例这样的判例,答案却不是按该意见来处理,而是相反的判决,甚至还得到了中院的支持,所以上海区域的实践操作也变得模糊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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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匿名
彭生高见!学习了。
2011年12月23日
彭小坤
律师,法学博士,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

著名劳动法专家:长达20年的劳动法从业经历,曾任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席劳动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参与众多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现任深圳市总工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资深的从业经历:担任众多500强企业在华法律顾问,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深厚的学术背景:法学博士,深圳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

丰富的授课经验:主讲数百场劳动法规相关的培训与大型会议。

工作经历

彭律师是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彭律师担任众多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平安保险集团、平安银行、华为、华强集团、粤港供水、华丝股份、长城国际、艾默生电气、雅达电子、深日油墨、柯尼卡美能达、埃赛力达、奥兰若、艾奕康、赛尔康、科博贸易、利丰采购、黛丽斯、爱斯福电讯设备等),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的,尤其是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各类法律问题,接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起草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及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件,代理客户在各级仲裁庭和法院参与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等仲裁和诉讼活动,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教育背景

彭律师拥有武汉大学法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及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经济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