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
近日,成都的范女士表示,怀有6个月身孕的她被公司单方面解除用工合同,理由是“病假已休完”、“旷工4天”。
范女士称,去年自己到一家贷款公司工作,业绩突出,今年2月份发现自己怀孕后,妊娠反应特别强烈,特别是在3月份的时候甚至还出现了头晕和流产迹象,在医生建议之下,范女士决定休假保胎。
令人犯难的是,公司没有孕假,只有产假、孕检假、哺乳假。按照公司要求,范女士只能请了病假,并提交了医生诊断证明和请假条。可是,到了6月17号,范女士收到公司“病假已请满”的通知。时隔4天,也就是6月21号,范女士就被公司告知,自己被解雇了,原因是“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