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国个税领域经历了重大的改革,当中很突出的一个改变是,原来的11个税目,变成了9个。而其中“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以下简称“其他所得”)的取消颇为引人关注。
自去年新个税法通过以来,关于其他所得的取消,税务江湖上有各种传言,扑朔迷离,汇总起来,共有两派。
一派认为,新个税法取消了其他所得,体现了税收法定的原则:“即征税机关必须严格按照税收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征收税款,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加征、减征、停征或免征税收。”——从这个角度理解,原个税法中其他所得的各项条目,将烟消云散,不再征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