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 专栏

产假未休完提前上班生育津贴和工资可兼得吗?

生育津贴是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保障生育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的具体举措。那么,若员工产假未休完便提前上班,生育津贴和工资可兼得吗?

简述

据近日媒体报道,产假尚未休完,李某应幼儿园的要求提前上班,但只获得了劳动报酬,其认为未休完的产假工资不应抵扣,这一主张被广州中院支持。法官认为,上班期间所得工资是劳动报酬,与产假待遇属不同性质,因此幼儿园在向李某支付劳动报酬时,还应支付生育保险的待遇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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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
劳动法专家

周斌(阿斌),劳动法专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主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负责人,资深劳动法专栏作者。

2008年起在《人才市场报》每月点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11年他在《劳动报》上的劳动法专栏文章获得第二十届上海新闻奖。

他是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劳动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理事,兼任上海合拓企业管理公司《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主讲教师、上海市总工会培训中心《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教师、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人事上岗证书》培训教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培训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