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 专栏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HR不可不知的六大问题

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法律上也称为“二倍工资罚则”,是对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规定。但是,很多HR 对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还存在一些误解和模糊的地方,为此,本文做一个梳理和解答。

员工入职一家企业,企业就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已经是人力资源管理中普遍知晓的法律常识了,而这要归功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因为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前,企业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劳动合同法》针对这种问题,特别在法律条款中设置了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 王强 专栏文章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
王强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为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 会员。

王强律师是劳动纠纷解决和企业用工管理风险防控专家,长期以来专注于劳动法和公司法相关领域,已处理过数百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