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盛墨兰于2015年1月1日入职永昌公司,从事销售工作。
2016年12月,盛墨兰怀孕并告知公司。因盛墨兰怀孕后不能劳累,所以减少了跑客户,导致其连续几个月均未能完成销售业绩。公司遂对盛墨兰予以培训。培训后,盛墨兰仍不能完成销售业绩。
2017年5月20日,永昌公司以盛墨兰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雇了盛墨兰。
案例1
盛墨兰于2015年1月1日入职永昌公司,从事销售工作。
2016年12月,盛墨兰怀孕并告知公司。因盛墨兰怀孕后不能劳累,所以减少了跑客户,导致其连续几个月均未能完成销售业绩。公司遂对盛墨兰予以培训。培训后,盛墨兰仍不能完成销售业绩。
2017年5月20日,永昌公司以盛墨兰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雇了盛墨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