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真正的问题是级别太低。最让人担心的是全总将修法当成作秀。中国当今的主要问题已经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全总能将注意力集中到切实维权,多办实事上,才可能真正取信于民。
最近,经济观察报一篇题为“《劳动法》或明年修订相关法律体系统一框架”的报道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发起修法动议的是全总,但是整篇报道让人看得一头雾水。
全总说是要修《劳动法》,但理由更像是要修改劳动合同法。说是利益争议、集体谈判等存在问题,这些其实已经是《劳动合同法》的覆盖范围。《劳动合同法》的问题也远不止这些,比如无固定、劳务派遣、惩罚性赔偿等等一直备受争议。如果从问题出发,修改《劳动合同法》不是现在才时机成熟,从该法颁布施行的第一天时机就已经成熟;如果从共识出发,恐怕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也不会有统一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