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武杰 专栏

岗位撤销,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岗位撤销,公司能以客观环境发生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实务中,当HR适用这个条款去跟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具体内容的时候,如果劳动者不理不睬,不予回复的,应如何处理?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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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武杰
广东华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99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2000年起开始执业,现为广东华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家库成员、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五庭仲裁员,系多年兼职仲裁员办案冠军,2012年被评为优秀兼职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