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桂彬 专栏

旷工1天解雇为何胜诉?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某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旷工1天视为严重违纪的规定是否有效,本案能否认定员工存在严重违纪?

案例经过

某公司系生产企业,生产线包含7道工序,依次分别为组装、钎焊、接线、总装、注液、测试、总检。公司对车间生产线执行外包,员工与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由生产企业进行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2014年12月3-4日,包括郭某在内11名钎焊工集体向公司提出调休申请,公司不予批准。2014年12月4日,郭某等11名钎焊工均未上班。当日,公司的该条生产线停产。2014年12月9日,某公司向外包公司安捷发出通知书,内容为:“郭某等3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不到公司上班,造成生产停线,影响重大。公司决定将此3人退回”。同日,外包公司向郭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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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桂彬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洪桂彬律师专长于公司法、劳动法与争议解决,同时熟知人力资源管理与用工成本实践(社保/财税),在跨区域员工关系治理、高管治理、竞业限制及商业秘密等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2013年曾参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规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等多部法规的立法专家讨论与建议工作,并为多家世界500强在华企业提供劳动关系综合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