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中国企业聘用外籍员工已成为十分普遍的现象,合理防范外籍员工的用工风险也成为HR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实践中,对于外籍员工,用人单位是否同样可以依据前述法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对于这一问题的裁判持有不同的观点。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中国企业聘用外籍员工已成为十分普遍的现象,合理防范外籍员工的用工风险也成为HR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实践中,对于外籍员工,用人单位是否同样可以依据前述法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对于这一问题的裁判持有不同的观点。
张根旺律师2008年加入大成律师事务所,此前曾在多家中国领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他是劳动法和人力资源领域诉讼和非诉事务的专家,同时也是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研究委员会委员;目前担任大成中国区劳动法和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主任及大成中国区劳动法专业领域的领导人。
张根旺律师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常年为客户提供各类合规管理方面的法律服务;协助客户处理突发事件和危机;为跨国公司制订兼并收购时适用的人力资源重组及员工转移等方案;提供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及变更劳动合同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在参与企业改制重组清算过程中,多次向客户提供劳动法领域的建设性法律意见。张根旺律师尤其擅长为企业提供有关人力资源合规管理的法律培训和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