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听到HR们讨论一个问题:《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但是我们公司尚未组建工会如何通知工会?
有的HR甚至给我开玩笑说:阿斌老师,我们企业没有工会,不知道把解除通知往哪里送,我们看你经常在某报上写文章说要通知工会,就把通知直接寄到某报行吗?呵呵~经常听到HR们讨论一个问题:《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但是我们公司尚未组建工会如何通知工会?
有的HR甚至给我开玩笑说:阿斌老师,我们企业没有工会,不知道把解除通知往哪里送,我们看你经常在某报上写文章说要通知工会,就把通知直接寄到某报行吗?呵呵~周斌(阿斌),劳动法专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主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负责人,资深劳动法专栏作者。
2008年起在《人才市场报》每月点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11年他在《劳动报》上的劳动法专栏文章获得第二十届上海新闻奖。
他是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劳动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理事,兼任上海合拓企业管理公司《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主讲教师、上海市总工会培训中心《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教师、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人事上岗证书》培训教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培训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