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提示:
一、制定主体不适格
二、程序不合法
三、内容不合法
四、内容不合理
五、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冲突
六、单位没有注意保留制作民主程序过程的书面文件
七、制度照抄法律法规,导致适用僵化或没法及时调整
八、照抄他人制度,缺乏适用性
要点提示:
一、制定主体不适格
二、程序不合法
三、内容不合法
四、内容不合理
五、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冲突
六、单位没有注意保留制作民主程序过程的书面文件
七、制度照抄法律法规,导致适用僵化或没法及时调整
八、照抄他人制度,缺乏适用性
蔡飞律师系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法律专业部部长、广东省律协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业务专长为劳动争议纠纷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劳动专项法律顾问、股权激励等法律服务。参与了《劳动法实务》(法律出版社出版、广东省律师协会编)、《广州市工会维权工作指导案例汇编》(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广州市总工会编)的编辑并参与相应内容的撰写。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创造性提出了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应严格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的理论,该理论在实务中获得了广泛的支持,为企业挽回了巨大的损失。
在其他专业期刊和专业书籍上,共发表了百多篇专业的涉劳动法律的论文及其他类型的法律类论文,多次获省市律协的“理论成果奖”、“优秀论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