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飞 专栏

员工旷工三天了,怎么办?如果一直旷工呢?

多数的企业中均规定,旷工三天解除劳动合同,也有些企业中有不同的时间规定。但在实践中,情况比预计要的复杂得多。比如说,单位可能并没有考勤,也没有规定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等,这种情形下,怎么处理呢?

这里涉及员工旷工处理的问题,多数的企业中均规定,旷工三天解除劳动合同,也有些企业中有不同的时间规定。

但在实践中,情况比预计要的复杂得多。比如说,单位可能并没有考勤,也没有规定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虽然员工旷工,但单位也有过错,并不想或不敢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怎么处理呢?

员工旷工时的处理流程,我们建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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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飞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蔡飞律师系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法律专业部部长、广东省律协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业务专长为劳动争议纠纷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劳动专项法律顾问、股权激励等法律服务。参与了《劳动法实务》(法律出版社出版、广东省律师协会编)、《广州市工会维权工作指导案例汇编》(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广州市总工会编)的编辑并参与相应内容的撰写。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创造性提出了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应严格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的理论,该理论在实务中获得了广泛的支持,为企业挽回了巨大的损失。

在其他专业期刊和专业书籍上,共发表了百多篇专业的涉劳动法律的论文及其他类型的法律类论文,多次获省市律协的“理论成果奖”、“优秀论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