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徐要讲讲对“闪送”判决的一些看法,直言无忌,各位看官海涵。
首先,要不要保护的问题?保护谁的问题?保护程度的问题?
老徐认为,弱者可以保护,但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需要保护。来自第三方的保护,是一种非常态。大多数时候,强者弱者之间,是可以和平共处的,是会相互转化的,是不需要公权力介入的,是不需要过度保护的。
举个例子,孩子是最需要保护的。但为什么你不请个保镖护送孩子上学,陪孩子读书呢?保镖,对很多看官来说,包括法官在内,都请得起,而且比起家人、保姆的保护肯定要更强力吧?
因为孩子不需要,正常的孩子都不需要。因为你的强力保护会干预了孩子的正常生活,他们不!想!要!
孩子都可以不需要,那大人呢?成年的劳动者,反而不能有选择的权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