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有向权威人士请教,并获得了很多提示,特予以致谢!
2017年11月24日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五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87号)宣布“根据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部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部分文件因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满、已有新规定替代、原有依据已废止等原因,应当宣布失效或废止。现宣布失效26份文件(见附件1),废止76份文件(见附件2)”根据该附件2,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下简称“补偿办法”)赫然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