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新战 专栏

全国个别地区关于劳动合同中止规定(超强汇总)

当前只在个别地方规定中有相关的规定,所以实务中大家需结合国家及地方规定对劳动合同中止进行谨慎适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等并未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中止问题,导致实务中会存在诸如试用期遇上医疗期、试用期遇上超过一定天数的其他假期、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自由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暂时不能履行的情形,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导致实务中不易妥善处理,当前只在个别地方规定中有相关的规定,所以实务中大家需结合国家及地方规定对劳动合同中止进行谨慎适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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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战
知名劳动法讲师

郑新战老师,知名劳动法讲师、企业用工管理专家、企业用工测评专家、国家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北京市汉威(深圳)律师事务所外聘专家。

长期不断致力于全国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流程等)与人力资源六大模块儿研究与实务应用工作。擅长用工体系测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运营、用工流程管理、工时管理、表单应用、工伤纠纷/待遇核定、各类人事管理制度、协议的撰写及劳资纠纷的预防与处理争议调处等诸多领域。熟知各地区劳动争议裁诉规则、司法口径,具有丰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及裁员方案制定经验,全国范围内协助给企业妥善处置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数百件,也曾经在微信公众号“劳动法库”、无讼阅读、威科先行等法律人平台发表“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点全国司法实践梳理与汇整”系列文章几十篇。

当前郑新战老师研究并开发应用的法律法规检索五步法、和谐劳动用工ISO体系构建、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点全国司法实践梳理与汇整、人力资源法务常用数据计算工具、人力资源法务标准化等成果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劳动法律界同仁的信赖与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