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通知金的由来:
代通知金这种说法来源于香港的雇佣条例,意思是雇主或者雇员只要给予对方通知期内雇员本应计算的工资额,就无需提前通知而随时可以终止合约。
也就是说,按照法律的规定,本来一方提出终止合约,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限(比如:7天或1个月)给予对方书面通知的,但是,现在可以不用提前通知了,只要一方把这个提前通知时限的工资,支付给对方就好,用这个工资金额(比如:7天或1个月的工资)来代替提前通知的期限(比如:7天或1个月),所以,这个叫代通知金(代替通知期金额的意思)。
一、代通知金的由来:
代通知金这种说法来源于香港的雇佣条例,意思是雇主或者雇员只要给予对方通知期内雇员本应计算的工资额,就无需提前通知而随时可以终止合约。
也就是说,按照法律的规定,本来一方提出终止合约,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限(比如:7天或1个月)给予对方书面通知的,但是,现在可以不用提前通知了,只要一方把这个提前通知时限的工资,支付给对方就好,用这个工资金额(比如:7天或1个月的工资)来代替提前通知的期限(比如:7天或1个月),所以,这个叫代通知金(代替通知期金额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