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HR咨询,签订退休返聘协议或者劳务协议的退休人员,单位向其支付工资时,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保全律师经过一系列检索,终于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经常有HR咨询,签订退休返聘协议或者劳务协议的退休人员,单位向其支付工资时,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保全律师经过一系列检索,终于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北京弘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高级培训讲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特邀嘉宾。
多家知名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特聘常年法律顾问,曾任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部部长。专注企业法律顾问实践十余年,对企业实际运营与风险防控具有深刻理解。尤其在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人事制度风险控制方面颇有心得。
联系方式:
邮箱:ybq@hjlawyer.org
个人普法微信:13810661685
新浪微博:@杨保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