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坤 专栏

患病员工合同期满应对方案

如果员工合同期满时患病,问题就来了: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了,后续如何处理成了大麻烦。

劳动合同期满,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可以终止合同的,按年资给补偿就行了。但是,如果员工合同期满时患病,问题就来了: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了,后续如何处理成了大麻烦。

《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而《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在内,也就是说,只要员工患病且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就要续延。如何续延?法律没说清楚。

  • 彭小坤 专栏文章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
花仙子
彭博士好! 如果企业与员工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且员工一直全休已过法定医疗期,请问是否可以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员工不同意, 企业还可以尝试其它的解决方案吗? 谢谢! 
2017年06月29日
彭小坤
律师,法学博士,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

著名劳动法专家:长达20年的劳动法从业经历,曾任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席劳动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参与众多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现任深圳市总工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资深的从业经历:担任众多500强企业在华法律顾问,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深厚的学术背景:法学博士,深圳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

丰富的授课经验:主讲数百场劳动法规相关的培训与大型会议。

工作经历

彭律师是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彭律师担任众多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平安保险集团、平安银行、华为、华强集团、粤港供水、华丝股份、长城国际、艾默生电气、雅达电子、深日油墨、柯尼卡美能达、埃赛力达、奥兰若、艾奕康、赛尔康、科博贸易、利丰采购、黛丽斯、爱斯福电讯设备等),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的,尤其是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各类法律问题,接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起草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及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件,代理客户在各级仲裁庭和法院参与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等仲裁和诉讼活动,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教育背景

彭律师拥有武汉大学法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及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经济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