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坤 专栏

诺基亚的困惑

酷六裁员事件余波未平,诺基亚又面临了挑战,不过这一次诺基亚学聪明了,对外宣称是重大的战略调整,只字不提裁员。劳动部仅解释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属于客观情况显然挂一漏万,虽然有“等”字兜底,但司法实践中对此仍然是理解不一,所以有了诺基亚的困惑。

酷六裁员事件余波未平,诺基亚又面临了挑战,不过这一次诺基亚学聪明了,对外宣称是重大的战略调整,只字不提裁员。

用人单位减少员工的法律途径很多,可以利用合同期满终止,也可以双方中途协商解除,还可以中途单方解除。不过最让人困惑的是单方解除中的情势变迁途径和裁员途径之间的区别。

情势变迁就是指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当年劳动法就对此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法的表述略有调整,变化不大,但使用该条款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其次必须是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最后还要经过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对于何为客观情况,劳动部1994年做了个解释,客观情况指的是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劳动法第27条所列的客观情况。而劳动法27条正是裁员的规定!也就是说,裁员与情势变迁的法律适用条件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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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小坤
律师,法学博士,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

著名劳动法专家:长达20年的劳动法从业经历,曾任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席劳动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参与众多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现任深圳市总工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资深的从业经历:担任众多500强企业在华法律顾问,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深厚的学术背景:法学博士,深圳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

丰富的授课经验:主讲数百场劳动法规相关的培训与大型会议。

工作经历

彭律师是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彭律师担任众多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平安保险集团、平安银行、华为、华强集团、粤港供水、华丝股份、长城国际、艾默生电气、雅达电子、深日油墨、柯尼卡美能达、埃赛力达、奥兰若、艾奕康、赛尔康、科博贸易、利丰采购、黛丽斯、爱斯福电讯设备等),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的,尤其是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各类法律问题,接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起草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及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件,代理客户在各级仲裁庭和法院参与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等仲裁和诉讼活动,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教育背景

彭律师拥有武汉大学法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及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经济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