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终于正式出台,也算是盖棺定论了: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都得参加社会保险了。
可是,港澳台同胞在中国境内就业的,要不要缴社保呢?今年6月份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的思路是要缴的,其中第11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就业的,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港澳台人员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为港澳台人员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社会保障卡。不过正式出台的办法却没了这条,港澳台同胞在中国境内就业要不要缴社保又成了问题。
从立法的进程来看,立法者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至少照顾到特殊因素而留了余地,待将来考虑成熟后再决定。国家决定之前,港澳台同胞境内就业是否缴纳社保就得看地方的操作了,又回到了各自为政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