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锋 专栏

“互联网+”时代,如何认定“网约工”与网络运营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互联网+”这种新形态、新业态下,如何界定“互联网+”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无论立法还是司法实践,都是一个挑战。

【导读】

随着“互联网+”概念的不断铺开,利用手机APP等网络平台运营的新型行业不断涌现,涉及客运、货运、美容美发、家政服务、汽车保养服务等各种服务型行业。无论“互联网+”企业处于何种领域,销售何种产品或提供何种服务,均离不开劳动者这一核心要素。在“互联网+”这种新形态、新业态下,如何界定“互联网+”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无论立法还是司法实践,都是一个挑战。

我们在代理本文案例时,国内尚无生效裁判文书可供查询及参考。通过本案的裁决,揭示了“互联网+”时代,劳动者与网络运营平台之间的不同法律关系是由网络运营平台的不同管理模式所决定的。

  • 欧阳锋 专栏文章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
欧阳锋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欧阳锋律师,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第三届管委会主任。先后在中国石化、恒大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实务及劳动法律实务逾二十年。现担任广东省国资委、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东站管委会、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奥托立夫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等二十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现担任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企业维权顾问团顾问、广州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顾问、广州市律师协会规章制度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及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多次荣获广东省企业联合会颁发的“广东省企业维权优秀法律顾问”、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维护社会稳定奖”、“业务成果奖”等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