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凡新团队 专栏

员工提供虚假从业资格证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员工提供虚假从业资格证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公司是否还要支付员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劳动者入职时提供虚假从业资格证,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其行为构成欺诈,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由用人单位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案情

杨某系深圳市某运输有限公司(下称“某运输公司”)驾驶员,与公司产生劳动争议,仲裁诉请公司支付2012年5月17日至2013年3月11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该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调查,杨某入职某运输公司时向该公司提交的入职人员信息表中身份证姓名为杨洪某,身份证号为41272719******5075,资格证件号为4120001****6。2014年4月2日,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龙岗大队致函周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核实杨洪某从业资格证的函”。该处于2014年4月24日复函称:经我省运输网核实,无该运输驾驶员信息。杨某与杨洪某为同一人。

  • 曾凡新团队 专栏文章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
  • 大成律师事务所
  • 大成律师事务所

    大成是世界上第一家全球多中心的律师事务所,坚持超越自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始终如一地提供专业、全面、及时、高效便捷的服务,荣膺“Arcita’s 2015全球顶尖20家精英品牌律所”称号。

    作为全球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大成的全球服务团队现在更加灵活,在遍及全球50多个国家超过125个地区,为个人及公共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解决方案,满足客户在本地、本国及全球的法律服务需要。


    大成劳动法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

    大成中国区劳动法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是大成为了整合全球法律服务网络资源而成立的劳动法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团队,现有劳动法律师160余位,分布在大成境内40余处办公室,并与境外劳动法团队建立了有效工作机制,能够为境内外企业提供跨区域、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法律服务方案。


曾凡新团队
劳动和人力资源领域诉讼和非诉事务专家

资深的团队负责人:

曾凡新律师于2004年3月获得中国律师资格,是劳动和人力资源领域诉讼和非诉事务专家,担任大成中国区劳动法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成深圳办公室公司与商业事务部副主任、十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首批立法调研基地法律专家、十届及十一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凡新律师还拥有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企业法律风险管控师资格。

精进的劳动法团队:

曾凡新团队为众多在华投资的跨国公司、500强企业、上市公司、大型和特大型企业提供雇佣与劳动领域的常年顾问、专项咨询或案件代理服务,坚持“管理项目化 + 工作清单化 + 行动日志化”作业模式,恪守“全力以赴 + 持续精进”专业理念,持续为高端客户提供精准、及时、专业的法律解决方案。

深度的劳动法实践:

曾凡新团队主要负责劳动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日常合规性问题咨询,劳动合同、员工手册以及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等文件起草及修改,各类劳动争议的处理(包括和解、调解、仲裁及诉讼),经常就员工招聘与录用、高管薪酬和激励、股权激励、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集团型企业员工关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解雇、裁员、工伤职业病处理等涉及的法律、税务、商业和声誉风险等相关问题等提供专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