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就开始试行有别于“固定工”的“合同工”制度。顾名思义,“合同工”就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既包括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也包括以完成一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固定工”制度就是“铁饭碗”、“大锅饭”,也可以说是“终身雇佣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1993年深圳率先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随后劳动部转发深圳相关文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1994年《劳动法》颁布,正式在国家法律层面上确定了劳动合同制。
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就开始试行有别于“固定工”的“合同工”制度。顾名思义,“合同工”就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既包括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也包括以完成一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固定工”制度就是“铁饭碗”、“大锅饭”,也可以说是“终身雇佣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1993年深圳率先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随后劳动部转发深圳相关文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1994年《劳动法》颁布,正式在国家法律层面上确定了劳动合同制。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
著名劳动法专家:长达20年的劳动法从业经历,曾任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席劳动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参与众多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现任深圳市总工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资深的从业经历:担任众多500强企业在华法律顾问,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深厚的学术背景:法学博士,深圳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
丰富的授课经验:主讲数百场劳动法规相关的培训与大型会议。
工作经历
彭律师是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彭律师担任众多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平安保险集团、平安银行、华为、华强集团、粤港供水、华丝股份、长城国际、艾默生电气、雅达电子、深日油墨、柯尼卡美能达、埃赛力达、奥兰若、艾奕康、赛尔康、科博贸易、利丰采购、黛丽斯、爱斯福电讯设备等),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的,尤其是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各类法律问题,接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起草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及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件,代理客户在各级仲裁庭和法院参与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等仲裁和诉讼活动,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教育背景
彭律师拥有武汉大学法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及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经济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