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锋 专栏

家属放弃治疗 导致员工48小时内死亡也能认定为工伤?

关于突发疾病视同工伤的认定将抢救时间限定为“48小时”之内的规定在实践中暴露出了较多弊端。

【导读】

随着我国企业用工的急剧增加,工伤事故屡见不鲜,工伤形式日趋多样化,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的出台为工伤认定提供了法律支持。然而,该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关于突发疾病视同工伤的认定将抢救时间限定为“48小时”之内,该规定在实践中暴露出了较多弊端,极易引发道德和法律的冲突,与我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宗旨背道而驰。完善我国工伤认定条件,健全工伤保险制度使之更人性化,是我国立法和司法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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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锋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欧阳锋律师,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第三届管委会主任。先后在中国石化、恒大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实务及劳动法律实务逾二十年。现担任广东省国资委、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东站管委会、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奥托立夫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等二十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现担任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企业维权顾问团顾问、广州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顾问、广州市律师协会规章制度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及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多次荣获广东省企业联合会颁发的“广东省企业维权优秀法律顾问”、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维护社会稳定奖”、“业务成果奖”等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