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工伤|生产安全事故|认定丨精神损害抚慰金|举证责任
【裁判要点】
员工因其工伤主张公司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应对其所受伤害是因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承担举证责任。
【基本案情】
冷某在深圳市某展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示公司)工作期间受伤,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属于工伤,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冷某主张其受伤是由于展示公司采取安全措施不当造成,属于生产安全事故范畴,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提起再审,请求改判展示公司支付其精神抚慰金30000元。展示公司辩称,冷某申请辞职时公司已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现主张公司支付精神抚慰金缺乏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