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坤 专栏

人社部对最高院的反击——《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部分条款解读

本文主要对比一下《规定》和《意见(二)》几个主要问题的规定。

2014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14年9月1日生效。《规定》虽然仅适用于法院系统,但行内人一眼就看得出来,最高院对人社部的工伤认定工作是不认可的,因此出台了具体的规定来间接引导人社部。

时隔近两年,人社部于2016年3月28日下发了《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以下简称《意见(二)》),对“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以“提意见”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我们对比一下《规定》和《意见(二)》几个主要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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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匿名
彭律师写得真好!!赞*32
2016年04月07日
彭小坤
律师,法学博士,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

著名劳动法专家:长达20年的劳动法从业经历,曾任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席劳动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参与众多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现任深圳市总工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资深的从业经历:担任众多500强企业在华法律顾问,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深厚的学术背景:法学博士,深圳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

丰富的授课经验:主讲数百场劳动法规相关的培训与大型会议。

工作经历

彭律师是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彭律师担任众多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平安保险集团、平安银行、华为、华强集团、粤港供水、华丝股份、长城国际、艾默生电气、雅达电子、深日油墨、柯尼卡美能达、埃赛力达、奥兰若、艾奕康、赛尔康、科博贸易、利丰采购、黛丽斯、爱斯福电讯设备等),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的,尤其是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各类法律问题,接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起草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及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件,代理客户在各级仲裁庭和法院参与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等仲裁和诉讼活动,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教育背景

彭律师拥有武汉大学法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及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经济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