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保华 专栏

全文版《劳动合同法》的十大失衡与修法建议(下)

立法过度倾斜的三大系统性制度失衡 :用人单位照顾义务与劳动者忠诚义务的失衡;劳动者奖勤与惩懒的失衡 ;法律保护一刀切与分层分类适用的失衡;刚性调整与弹性引导的失衡 。

接《劳动合同法》的十大失衡与修法建议(中)篇

《劳动合同法》中管制与自治的系统性失衡,具体表现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不够”的三大失衡、“企业用工成本比较高”的三大失衡以及立法过度倾斜的四大失衡。只有彻底反思《劳动合同法》基于管制与自治的十大失衡,才能为我国未来劳动力市场的系统性改革提供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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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保华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

劳动法权威专家: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总干事、中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保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劳动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论证和起草工作。

著名的研究学者:1987 年开始从事劳动法学研究以来,公开发表有关劳动法律方面的论著约400余万字。

丰富的实践经验:善于处理劳动法领域疑难案件,在兼任众多社会工作的同时还担任了强生、家乐福、上海市企业家联合会等数十家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经常应邀参加全国范围内各级法院及社会其他阶层的讲课,具有丰富的讲课经验,有极强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