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桂彬 专栏

补缴有时效?深度解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送审稿)》第45条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文就此深度解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送审稿)》第45条。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背景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公积金制度借鉴新加坡的经验,肇始于1991年的上海,后推广至全国,1999年,国务院首度颁布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了修订。 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解决市场化背景下城镇职工住房问题有着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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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桂彬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洪桂彬律师专长于公司法、劳动法与争议解决,同时熟知人力资源管理与用工成本实践(社保/财税),在跨区域员工关系治理、高管治理、竞业限制及商业秘密等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2013年曾参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规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等多部法规的立法专家讨论与建议工作,并为多家世界500强在华企业提供劳动关系综合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