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坤 专栏

工伤保险待遇的先行支付

社会保险法对工伤员工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其中先行支付的规定更是有力地保障了工伤员工的利益。

社会保险法对工伤员工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其中先行支付的规定更是有力地保障了工伤员工的利益:即使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社会保险法同样也规定了在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下,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的先行支付没有问题,因为社保机构是向用人单位追偿,但是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先行支付就产生了法律冲突,因为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保机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那么,当事人能否向第三人再主张人身损害的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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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南海
彭律师的专业让我们做HR的人很有帮助,谢谢彭律师
2011年06月29日
彭小坤
律师,法学博士,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

著名劳动法专家:长达20年的劳动法从业经历,曾任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席劳动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参与众多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现任深圳市总工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资深的从业经历:担任众多500强企业在华法律顾问,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深厚的学术背景:法学博士,深圳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

丰富的授课经验:主讲数百场劳动法规相关的培训与大型会议。

工作经历

彭律师是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彭律师担任众多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平安保险集团、平安银行、华为、华强集团、粤港供水、华丝股份、长城国际、艾默生电气、雅达电子、深日油墨、柯尼卡美能达、埃赛力达、奥兰若、艾奕康、赛尔康、科博贸易、利丰采购、黛丽斯、爱斯福电讯设备等),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的,尤其是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各类法律问题,接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起草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及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件,代理客户在各级仲裁庭和法院参与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等仲裁和诉讼活动,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教育背景

彭律师拥有武汉大学法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及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经济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