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数调整,再议农村户籍是否应缴纳公积金?
——暨上海住房公积金“扩覆”中的“纷争
导语:近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15年5号文,启动新一年的基数调整工作。从文件内容可知,2015年的基数调整文件沿用了2013年、2014年的文风,未再规定缴费对象,更未如2012年以前一样在基数调整文件中规定农村户籍“可以”缴纳公积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缴存基数文件的背后到底反映了上海公积金政策的哪些变迁?也许看完此文您会有些答案。
本文参考法律及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住房公积金条例》(已废止)、《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