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镇波 专栏

九三纪念日的放假

《通知》下发后,很多用人单位可能会有疑问:九三纪念日当天放假是否要强制执行?如果放假,是否带薪?如果正常安排上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抑或是否可以安排调休?

经修订后于2014年1月1日实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九条规定: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今年适逢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国务院于2015年5月13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国发明电〔2015〕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2015年9月3日全国放假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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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镇波
律师,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著名劳动法专家:善于灵活合法处理劳动纠纷,擅长事前预防劳动社保法律法规风险,降低用工成本、减少劳动纠纷、保护商业秘密。曾任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资深劳动仲裁员,获“广东省优秀劳动仲裁员”、“深圳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资深的从业经历:长达10年的劳动法从业经历,长期担任审理组长,审理劳动争议案件2000余宗。担任多家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利丰贸易公司、中粮集团深圳公司、赛格晶端显示器公司、先进微电子公司等,并曾为众多机构、企业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