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桂彬 专栏

单位耍赖“报销工资”怎么办?

在职场当中,部分用人单位以“合理避税”为由对劳动者的工资作出两部分安排……

在职场当中,部分用人单位以“合理避税”为由对劳动者的工资作出两部分安排,一部分为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另外一部分为由劳动者提供票据进行现金报销(或转账)。由于“报销工资”财务上作管理成本列支,降低企业的社保/公积金缴费成本,于劳动者而言又免去了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似乎是“双赢的选择”。殊不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单位赖的一干二净,只承认银行转账的工资为员工的应发工资,并且出示报销记录,劳动者则似乎百口莫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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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Sophie
楼下的问题,答案是会的。
2015年06月05日
匿名
请问这样避税产生纠纷后,会被追缴税费么?
2015年06月05日
洪桂彬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洪桂彬律师专长于公司法、劳动法与争议解决,同时熟知人力资源管理与用工成本实践(社保/财税),在跨区域员工关系治理、高管治理、竞业限制及商业秘密等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2013年曾参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规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等多部法规的立法专家讨论与建议工作,并为多家世界500强在华企业提供劳动关系综合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