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 专栏

年终奖与我们的四项权益皆相关

其实年终奖的数额不仅关系到年终红包,还会影响到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基数、“代通知金”的数额、医疗补助费的基数、社保缴费基数等。

年关临近,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年终奖”。

其实年终奖的数额不仅关系到年终红包,还会影响到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基数、“代通知金”的数额、医疗补助费的基数、社保缴费基数等。

2012年1月15日,丁女士应聘到某银行工作,签订了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为15000元。2014年12月,单位发放2014年度年终奖12000元。尽管她所签的劳动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但是因为身患慢性肾炎经常请病假,2015年1月5日,单位以丁女士“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支付给丁女士经济补偿金为:15000元/月×3个月=45000元,另外还有未提前30日通知的“代通知金”15000元、医疗补助费15000元/月×6个月=90000元,三笔费用总额为150000元。

但是丁女士认为,经济补偿的基数、“代通知金”的数额、医疗补助费的基数,还应包括12000元年终奖。而单位只同意按基本工资一档确定基数,年终奖等均没有算入。单位的理由是奖金不固定,补偿标准只要不低于正常工资就可以了。丁女士对这个结果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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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
劳动法专家

周斌(阿斌),劳动法专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主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负责人,资深劳动法专栏作者。

2008年起在《人才市场报》每月点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11年他在《劳动报》上的劳动法专栏文章获得第二十届上海新闻奖。

他是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劳动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理事,兼任上海合拓企业管理公司《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主讲教师、上海市总工会培训中心《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教师、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人事上岗证书》培训教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培训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