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昊斌 专栏

产后不来上班的哺乳期女职工,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接触一单案例,一女职工休产假,届满之后,没有回单位上班。公司的人力资源感觉十分头痛,难以有效处理。

接触一单案例,一女职工休产假,届满之后,没有回单位上班。公司的人力资源感觉十分头痛,难以有效处理。

在交流中,问到此员工不回来上班的原因,得知此员工在休产假之前,所任职的项目在其产假期间已经完成,项目组已经解散,所以如果此员工回来上班的话,公司只能将其安排到另外一个项目上。但是原来的项目离此员工的居住地十分近,步行即可上班;而新的项目是在京郊,单程就需要一个半小时。今年由于房地产行业萧条,单位所运作的项目全在京郊,市区里确实没有项目。

如果换作我,我也不会来上班。这个变化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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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易讯
显而易见,单位不应该单方面认定旷工或者解除合同。在此情况下,就应该协商解除。如果员工对单位提出的解除条件不认可,不愿意解除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
2015年01月29日
刘昊斌
北京市联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现任主任

10余年从业经历,曾被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台、中国青年报、最高人民法院报、新京报、北京晨报、北京晚报、信报等各界媒体广泛采访和报导。

多次受中国教育电视台邀请,登台讲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受北京电视台邀请,讲授、跟踪解析劳动合同法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和变迁。

承办多起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包括全国首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案、全国首例人事争议案、首例违法辞退后继续履行案等,受到各界媒体与电视台的追踪报导。

具有丰富的非诉工作经验,先后为北京近千家企业提供服务。曾任英大传媒出版集团、诺和诺德、默克雪兰诺、博士伦、思源集团、中国金融在线等国内百家大型企业的常年性劳动关系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