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国家对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向来是严格要求的,不仅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而且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上述内容,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如果变更劳动合同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涉及职业病危害,也同样需要履行告知义务并变更劳动合同相关条款。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这些规定都是应有之义,都对劳动者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可是,职业病相关法律实务问题越来越突出,甚至令人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