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桂彬 专栏

6种常见职工福利的风险控制

福利,作为一种吸引和挽留人才的手段被广泛使用。然而,现实当中企业推进福利管理中遭遇“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现象不甚枚举,笔者试略举若干案例,以飨读者。

福利,作为一种吸引和挽留人才的手段被广泛使用。从内容上划分,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公司自有福利,前者包含社保、公积金、高温费、独生子女补贴等法律明确规定的项目;后者则主要基于用人单位自主权而设置的福利休假、商业保险、企业年金、代付社保/个税等项目。然而,现实当中企业推进福利管理中遭遇“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现象不甚枚举,笔者试略举若干案例,以飨读者。

一、如何理解社会保险的“强制性”?

【案情简介】

李某系某电子公司职工,工作地点在北京。双方签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李某的社会保险委托北京某人力资源公司在北京代缴。2012年11月,李某在工作中突发脑干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后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亡”。由于北京社保部门未予理赔,李某家属申请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亡待遇436200元和丧葬补助费28032元。庭审中,某公司主张社保已经在北京委托缴纳,故无法理赔应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某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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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桂彬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洪桂彬律师专长于公司法、劳动法与争议解决,同时熟知人力资源管理与用工成本实践(社保/财税),在跨区域员工关系治理、高管治理、竞业限制及商业秘密等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2013年曾参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规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等多部法规的立法专家讨论与建议工作,并为多家世界500强在华企业提供劳动关系综合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