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属于一种常识性的,但是人力资源经常会遇到的问题。问题难度不高,不过多数人力资源还是不是特别了解。
三期女职工受到特殊保护,是法律对于弱势劳动者的一种特别的关照。三期女职工因为身体的自然情况,导致如果失业的话,寻找新的工作,难度会比较大,这是一个社会现实问题。所以需要对这个群体进行特殊保护。因此法律要求对于三期女职工,不能降低其基本工资,不能因业绩或者能力问题而单方辞退等。但是这种保护并非漫无边际,如题中所示,在试用期,女职工如果怀孕的话,是不会得到特殊性的保护的。
这个问题属于一种常识性的,但是人力资源经常会遇到的问题。问题难度不高,不过多数人力资源还是不是特别了解。
三期女职工受到特殊保护,是法律对于弱势劳动者的一种特别的关照。三期女职工因为身体的自然情况,导致如果失业的话,寻找新的工作,难度会比较大,这是一个社会现实问题。所以需要对这个群体进行特殊保护。因此法律要求对于三期女职工,不能降低其基本工资,不能因业绩或者能力问题而单方辞退等。但是这种保护并非漫无边际,如题中所示,在试用期,女职工如果怀孕的话,是不会得到特殊性的保护的。
10余年从业经历,曾被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台、中国青年报、最高人民法院报、新京报、北京晨报、北京晚报、信报等各界媒体广泛采访和报导。
多次受中国教育电视台邀请,登台讲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受北京电视台邀请,讲授、跟踪解析劳动合同法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和变迁。
承办多起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包括全国首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案、全国首例人事争议案、首例违法辞退后继续履行案等,受到各界媒体与电视台的追踪报导。
具有丰富的非诉工作经验,先后为北京近千家企业提供服务。曾任英大传媒出版集团、诺和诺德、默克雪兰诺、博士伦、思源集团、中国金融在线等国内百家大型企业的常年性劳动关系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