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桂彬 专栏

年终奖无规定,有原则

总的来说,年终奖涉及用人单位自主权和劳动者利益的平衡,需要结合双方约定、实际履行情况和公平合理原则加以判断。

今年年初记者对我的采访实录:

记者:年终奖是否属于工资,年终奖和工资是一回事吗?

回答:年终奖是否属于工资,涉及“工资”概念如何理解的问题。我国劳动法规有“工资”、“工资报酬”、“劳动报酬”的表述,但不同的表述缺乏明确的概念内涵和外延的界定,这也导致公众对工资、年终奖等性质产生理解上分歧。如果参考劳动统计中的“工资总额”概念、税法上的“工资薪金”概念,会计准则中的“职工薪酬”概念,无疑都是包括年终奖的,但是上述概念的功能不尽相同,如“工资总额”主要为了确定社保缴费基数、“工资薪金”则为了确定计税、“职工薪酬”为了财务入账,因此不能简单的以这些概念来解释劳动法上的工资。虽然劳动法规缺乏工资的精确定义,但从实务处理角度,我们认为年终奖是用人单位为了激发员工有更好的工作表现,而在正常的劳动报酬以外额外给付员工的奖励,其发放标准、支付周期、法规强制性等与劳动者每月获得的月工资仍有显著的区别。因此,不能简单的将“年终奖”和“工资”概念划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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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桂彬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洪桂彬律师专长于公司法、劳动法与争议解决,同时熟知人力资源管理与用工成本实践(社保/财税),在跨区域员工关系治理、高管治理、竞业限制及商业秘密等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2013年曾参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规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等多部法规的立法专家讨论与建议工作,并为多家世界500强在华企业提供劳动关系综合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