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 专栏

“非主流签名”法律上有效吗?

Peter、Stephanie、Robert……最近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使时尚的“洋签名”遭遇了尴尬。那么,该如何确定外文签名、电子签名、他人代签名这些“非主流签名”的法律效力呢?

Peter、Stephanie、Robert……虽然身份证上是中文名字,但不少公司特别是外企的员工都为自己取了一个英文名。久而久之,在签署用工文本时他们也习惯在文件末尾签上这些“洋名”。然而,最近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的一起劳动争议案,却使时尚的“洋签名”遭遇了尴尬。

宋女士2004年7月入职江森公司,双方先后签过三份聘用合同、两份劳动合同。2011年9月合同到期后,因江森公司不再续签,双方劳动合同终止。

宋女士为索要加班工资,最终与公司对簿公堂。在法院庭审中,宋女士出示了几年间多份说是由经理任某、马某、刘某分别签字的“加班记录表”,其中任某、马某签字为中文名,另一些为外文名“Rebeca”。但江森公司不认可“Rebeca”签字“加班记录表”的真实性,宋女士也未提交证据证明“Rebeca”为经理刘某。

海淀法院一审审理后确认有任某、马某签字的“加班记录表”的真实性,同时以宋女士未能提供证据证明“‘Rebeca’为刘某”为由,对有“Rebeca”签字的“加班记录表”不予确认。日前,北京市一中院终审维持了海淀法院的判决。

宋女士持加班表讨薪并未获全部支持,原因竟是因外文签名未被法院认可。那么,该如何确定外文签名、电子签名、他人代签名这些“非主流签名”的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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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
劳动法专家

周斌(阿斌),劳动法专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主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负责人,资深劳动法专栏作者。

2008年起在《人才市场报》每月点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11年他在《劳动报》上的劳动法专栏文章获得第二十届上海新闻奖。

他是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劳动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理事,兼任上海合拓企业管理公司《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主讲教师、上海市总工会培训中心《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教师、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人事上岗证书》培训教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培训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