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昊斌 专栏

逆心理预期的施压方式设计

所谓逆心理预期,即为逆着员工心理预期的方向,去寻找对员工心理施压的措施。这一种方法,其根本就在于对员工心理状态的分析。

所谓逆心理预期,即为逆着员工心理预期的方向,去寻找对员工心理施压的措施。这一种方法,其根本就在于对员工心理状态的分析。

案例一:

员工工作满十年,公司不想与其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与员工协商时,愿意向其提供1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员工最初同意,但是在HR准备文本的功夫,忽然反悔,要求2N+1即2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形下,这种反复性员工,比较受公司鄙视。不过,案例所列情形,由于员工合同即将到期,双方又未达成一致性意见,时间是比较紧急的。

我 们介入时,经过一般性分析,一般会认为这个员工在心理上,已经不愿意再与单位继续履约了,只是想在离职时,得到更高的补偿。这种员工的心理方向是离职的方 向,诉求是得到更多的补偿。所以如果此时,HR逆着员工的心理预期方向,即提出公司愿意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将会产生施压效果。

施压措施设计步骤为:

1、分析员工心理方向是离职,并获得补偿;

2、逆方向设计,要求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员工心理将在短期内处于混乱期,其明显表现是混乱、多疑;

4、对员工出具书面通知,要求其三天内到HR部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逾期则视为因员工原因不愿意续签。如果终止合同是因为员工不愿意续签,则员工得不到经济补偿金,这是施加进一步压力,并奠定将来终止的基础;

5、向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书面文本;

6、员工一般会对常规性文本持多疑态度,尤其是文本中的工作岗位与工资待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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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昊斌
北京市联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现任主任

10余年从业经历,曾被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台、中国青年报、最高人民法院报、新京报、北京晨报、北京晚报、信报等各界媒体广泛采访和报导。

多次受中国教育电视台邀请,登台讲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受北京电视台邀请,讲授、跟踪解析劳动合同法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和变迁。

承办多起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包括全国首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案、全国首例人事争议案、首例违法辞退后继续履行案等,受到各界媒体与电视台的追踪报导。

具有丰富的非诉工作经验,先后为北京近千家企业提供服务。曾任英大传媒出版集团、诺和诺德、默克雪兰诺、博士伦、思源集团、中国金融在线等国内百家大型企业的常年性劳动关系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