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 专栏

上海最低工资规定的十个提醒

1. 1820元不含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费;2. 1820元不包括上下班交通补贴等;3.1820元不包括加班工资;4.加班费计算基数不低于1820元;5.1820元不应包括“包食包住”费用……

从2014年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620元调整到1820元,增加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4元调整到17元。这是本市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21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月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仍为 全国最高。此前深圳从2月开始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808元。其实调整后的上海最低工资还不止比深圳高出18元,因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 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另行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 境、条件下的津贴等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本市最低工资的“含金量”最足,是实实在在的“裸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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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
劳动法专家

周斌(阿斌),劳动法专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主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负责人,资深劳动法专栏作者。

2008年起在《人才市场报》每月点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11年他在《劳动报》上的劳动法专栏文章获得第二十届上海新闻奖。

他是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劳动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理事,兼任上海合拓企业管理公司《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主讲教师、上海市总工会培训中心《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教师、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人事上岗证书》培训教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培训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