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里,双方当事人为两份劳动合同争得面红耳赤。
这起劳动争议的职工方是张女士,今年9月因工资问题提出辞职,其后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在调解过程中,她的代理人提交的劳动合同与单位提交的合同是同一文本,但在劳动报酬条款中,单位出示的劳动合同中写着月工资6500元,而张女士提交的劳动合同中写的是7300元,两份合同的月薪相差800元。除此之外,其他内容完全相同。
张女士原是该单位的人事部经理,这家企业的人员流动比较频繁,为了工作方便,单位将已加盖公章、负责人签过字的空白劳动合同放在人事部,由张女士保管。劳动合同文本共有5页,而其中的月工资数额是在第2页里,该项为空白内容,订立合同时再填写。同时,这5页合同除了最后一页加盖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外,其他4 页均未加盖骑缝章,这就容易出现抽换其中页面的情况。最终,双方在调解中没有能达成一致意见。
当文件有很多页面时,为了避免有人抽换其中的纸张,可将文件各页的边缝连在一起盖章,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骑缝章。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也可将两份合同的页面放在一起加盖骑缝章,这样能避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任何一方抽换其中的内容。当然,也不是说有了骑缝章就一定能够防止造假,以下案例和提醒值得注意。